淮滨论坛
标题:
今年,国庆中秋放假8天
[打印本页]
作者:
随心涂鸦
时间:
2009-8-20 21:08
标题:
今年,国庆中秋放假8天
国庆中秋放假8天
国庆8天长假,有4天法定假日,如安排加班,应付3倍加班工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合并放假。
具体安排为: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用人单位凡在10月1日、2日、3日和6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5日、7日、8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可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日工资该如何折算
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即春节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加班工资适用范围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视为加班,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此外,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其工作的,也要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20090820_2e967756b1efd73a9bb42cezY4ewAKLR.jpg (21.71 KB)
下载次数:0
5 秒前
20090820_2e967756b1efd73a9bb42cezY4ewAKLR.jpg
(22 KB, 下载次数: 0)
下载附件
保存到相册
2009-8-20 21:08 上传
作者:
风往南吹
时间:
2009-8-22 18:55
估计放3天假我们,回不了了~
欢迎光临 淮滨论坛 (http://www.huaibin88.cn/)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