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论坛

标题: 版主扩权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白露河    时间: 2007-12-19 23:56
标题: 版主扩权公告
根据论坛发展形式,现对版块版主评分权限进行扩展。

具体:
在此以前版块版主只在自己管理的版块内拥有评分权限,扩权后版主在所有版块内都拥有评分权限。

希望各位版主合理使用评分权限,带动论坛活跃性,携手发展壮大我们的家——淮滨论坛。
作者: 杨少    时间: 2007-12-20 01:41
了解,谢谢站长。。。
作者: 村里帅女侠    时间: 2007-12-20 01:55
嗯 ,明白了...
大家一起合作....
作者: 杨少    时间: 2007-12-20 02:11
是啊是啊,村里帅女侠怎么好久都没来了???
作者: 芳草塘    时间: 2007-12-20 08:45
明白了!~
作者: 俺来了    时间: 2007-12-20 14:01
不同意

原因:俺不是版主

稍后仔细论述一下
作者: 黄昏的离别    时间: 2007-12-20 14:07
老白的这个办法很好,俺支持
作者: 俺来了    时间: 2007-12-20 16:23
扩大权力为什么就好呢?

有些版主连份内的职责都没做好,还要在整个论坛赏分吗?以张显他的权力?

还是各司其职的好吧

唉!算了,站长都已发公告了,俺也不说了
作者: 白露河    时间: 2007-12-20 22:06
标题: 回 7楼(俺来了) 的帖子
我这也是先实验下,效果不好的话,我们再商量~~~呵呵
作者: 俺来了    时间: 2007-12-21 18:43
俺脑子笨!不明白站长要看什么效果?

活跃论坛,靠赏分?

像 爱情魔法师 那样赏分吗?
作者: 白露河    时间: 2007-12-21 18:54
引用第9楼俺来了于2007-12-21 18:43发表的  :
俺脑子笨!不明白站长要看什么效果?

活跃论坛,靠赏分?

像 爱情魔法师 那样赏分吗?

我觉得爱情魔法师做的很不错。
起码活跃了论坛气氛,敢问我们还有那位能像他这么兢兢业业?

论坛是一个公共交流平台,所有人都有权利进来参与讨论。这里不是学术辩论会,不需要完全追求“高、精、尖”,当然这个也是一个论坛必不可少的,但不应该只允许这些知识分子说话,还有更多的普通会员一样应该有他们的一席之地。

我还是那句凡事不要走两个极端。本着中庸之道发展论坛才是长久之计。
包容、多元,让淮滨论坛真正成为所有淮滨人的网上家园。
作者: 黑瞳光    时间: 2007-12-21 18:58
引用第9楼俺来了于2007-12-21 18:43发表的  :
俺脑子笨!不明白站长要看什么效果?

活跃论坛,靠赏分?

像 爱情魔法师 那样赏分吗?

是啊,俺了了MM,爱情魔法师已经做的不错了,嘿嘿
作者: 俺来了    时间: 2007-12-21 19:17
引用第10楼白露河于2007-12-21 18:54发表的  :


我觉得爱情魔法师做的很不错。
起码活跃了论坛气氛,敢问我们还有那位能像他这么兢兢业业?

.......
呵呵!站长严重了

学术辩论会都出来了
作者: 白露河    时间: 2007-12-21 19:21
知识分子及他们的精辟文章是论坛主干(应该占少部分),更多普通会员及他们的“灌水”贴是论坛的枝叶(应该占大部分)。
这二者缺一不可,同时其应该所占比例也不能失调。
作者: 俺来了    时间: 2007-12-21 19:56
呵呵 哈哈 不说了 不说了

for and against
作者: 白露河    时间: 2007-12-21 20:04
我只是希望大家能把关注的目光更多的放在那些身处高位却无所作为的人身上。

对于那些有热情、有责任心、积极活跃的会员,我们是没有理由去处理与责难他们的。即使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总比那些不干事的要强百倍。
作者: skychen918    时间: 2007-12-24 08:47
不知道站长那句“身处高位却无所作为的人"到底是指哪些,但是,俺不是很认同”版主扩权”这一做法!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个或许不适合论坛长久的管理,但是在论坛刚刚有所发展的现在来看,是有一定道理的! 本身现在的论坛管理就还没有形成一个该有的规范,各层论坛管理之间就没有良好的分工合作意识,在让其他版块的版主在另外的版块进行评分等等活动, 个人认为总有一点不合适!

   望老白甚榷处之!
作者: 白露河    时间: 2007-12-24 11:08
老弟,出此下策也纯属无奈啊!
我一个人精力有限,大部分有权利使用全局评分的不用,我只能让有意愿全局评分的但没权利评分的人来评分了。。。
作者: skychen918    时间: 2007-12-24 11:41
鉴于老兄你说的情况,我想请问我们论坛的各个分类版主在做什么??
  
  或许大家发现 我们的分类版主,除了 别跟我装酷  之外就没有了,所以建议老站,尽快落实分类版主,现在论坛的各个版块版主基本都有,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我想是和这种综合管理没跟上有着直接的原因!
  
   在分类版主落实之前,暂时用老站的方法,让版主们能跨版块活动,在分类版主落实后在行取消!

   以上仅个人意见,请大家积极发言讨论!
作者: 右手的幸福    时间: 2007-12-24 11:46
谁当无所谓~!关键是我就喜欢灌水~!!!!!!!!!平台给大家创造啦!~就看我们怎么去做啦~!
作者: 白露河    时间: 2007-12-24 12:23
引用第18楼skychen918于2007-12-24 11:41发表的  :
    鉴于老兄你说的情况,我想请问我们论坛的各个分类版主在做什么??
  
  或许大家发现 我们的分类版主,除了 别跟我装酷  之外就没有了,所以建议老站,尽快落实分类版主,现在论坛的各个版块版主基本都有,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我想是和这种综合管理没跟上有着直接的原因!
  
   在分类版主落实之前,暂时用老站的方法,让版主们能跨版块活动,在分类版主落实后在行取消!
.......

不是我不想设置分类版主,是实在没有看到太合适的。假如分类版主设置的不合理,结果还不如不设置。所以我先给大家权利看看,看看谁适合。
我实在怕了。。。所以我宁愿不设置,也不轻易设置。

恩,不过假如分类版主设置好了,而且能起到作用,可以考虑取消现在的广泛评分权限。
作者: skychen918    时间: 2007-12-24 13:35
呵呵!没想到啊,你还有怕的时候啊!(玩笑!)

做事情不能瞻前顾后,该着手的时候就要果断!注意不是武断哦!!呵呵

我想论坛的路以后还很长,很多东西都是我们大家一起摸索出来的, 不做永远不知道对错,重要的是知错能改,才能使论坛一步步的完善!
作者: 白露河    时间: 2007-12-24 17:57
我怕的不是别的,我怕的是责任心尚失。
我也做了,也已经看到结果了。已经有了前车之鉴,所以在任用重要职位的时候我们要三思。
不是我武断,是没有人参与响应,或者说是没有真正了解目前论坛全局状况的。
兄弟啊,这事急不得,现在已经有的高管都还没有完全发挥作用,随便任用新的又能如何?还不如先好好开发现有资源,然后力量不够的话再考虑上新人。
作者: skychen918    时间: 2007-12-24 19:08
标题: quRe:版主扩权公告
但是扩展了版主的权限又能如何??现阶段的管理问题依然没有什么实际效果!

以前的人用不当,并不是急的原因! 也是论坛初期发展的需要,凡事有利有弊,若不是初期的大胆任用能有今天的一批忠实的朋友吗!

但是现在这个任用的方法行不通了,这个时候论坛的管理应该由论坛的各位推荐选举产生,我们要做的是保证整个过程的公平性、公开性!

论坛还是有很多有才能的人的,关键是怎么挖掘,我们需要做的是提供一个机会给哪些真正有才能的人, 而不是去幕后默默的观察!在这个虚拟的网络中,又真正能看的透什么?我们看的是他的表现和做事的方法!

这个不是急,是实际需要这么做!扩展版主权限,让评分漫天飞,就算是活跃了论坛?那只能是一团乱!换来的是只是一些毫无疑义的水贴和一些根本没有价值的评判!这样的评判是起不到激励的作用的!

以上纯属个人意见,有不当指出敬请原谅!
作者: 白露河    时间: 2007-12-24 19:18
好!讲的好!终于听到有人这么说大实话了,目前论坛正是处在如此无奈之现状~~
我建议918开个新贴说说你对论坛全局的考虑与建议。
作者: 右手的幸福    时间: 2007-12-24 19:30
说真的!有些问题我们都是摸着过河的!~谁又能真的保证谁行!~我看还是大胆任用!给一个或者多个有能力的人机会!~你怎么知道他们不行!~你又怎么知道他就一定行~
我们应该看看。给他们尝试,给他们力量!~而不是在这里讨论谁行,谁不行~!我们没有让他做,知道就知道他不行~!总之还是那句话~!放胆量的让有能里的人上吧~!为论坛发展,一个博乐就够啦~!千里马!!多的很~!
作者: 白露河    时间: 2007-12-24 20:01
楼上只把怎么上的方法说了~~~~
没把怎么下的方法也顺便说说.....

我来聆听大家的意见...
作者: 右手的幸福    时间: 2007-12-24 20:13
实行人道主义!~禅让~!!!!会员弹劾!!!!!!!!!!!!!!!!!
我们制定一个斑竹的胜任制度。自己对照,行就继续,不行就下~!主动的下,免得让人笑话~!或者会员弹劾~!出现问题,严重问题我们会员弹劾。上论坛公告~!都可以啊~!啊!没有什么不可以~!不要因为面子,所谓众口难调~~~~~~~~~~~1大家心理明白着啊~!
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作者: 右手的幸福    时间: 2007-12-25 21:43
给个肯定先~!
作者: 饭特稀吆喝    时间: 2007-12-25 23:03
标题: Re:路过这里!瞅瞅!
不错,支持!
这样可以,在其他板块看到比较好的文章可以随时评分,带动会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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