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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大哥的警队实习,爆笑。 [打印本页]

作者: 猜不透,    时间: 2010-6-28 14:37
标题: 我大哥的警队实习,爆笑。
  从开始实习到现在已是3月有余呀!真正开始上手是4月份吧,无知—彷徨—熟练—厌倦!其实现在看看我还是蛮喜欢这个过程的,之所以厌倦是因为我觉得我的付出得不到我应有的回报!

     举个例子,我连续一周7天熬夜,每天白天睡的不到3个小时!这样熬了一个星期,我觉得累了。我不想抱怨这份工作,毕竟是自己选择的,干到现在也算是到头了,只是一插曲耳!

  下面留一点实习时候比较经典的片段,供以后回忆。

  片段一:

  开始实习的第一天。出差。绑架案。

  早上有8点左右吧,我刚起床,华哥(此人系检察官学校毕业,大师兄,佩服之,感动之)就来喊我:“华宇,去出趟车!”带着激动和惊喜的心情去了。这次是去商丘,我和长鸿哥一起去的。现在想想我当时真牛X,从郑州市到商丘市一路上好几个小时,我楞没和长鸿哥说一句话!这样做的直接后果是,以后的几次出差长鸿哥再也没有带过我!!嘿嘿,我们是当天下午到的商丘,然后就直接去了现场,把一些作案工具找到后就回去了。。。。。。。为此我郁闷了几天,当时我还以为要我去逮人呢!事实证明,在以后的数月内我最恶心的事就是逮人!!!!

     片段二:

  开始实习的第10天。笔录。盗窃案。

  具体情况是,那天早上我刚吃完饭在值班是无聊的时候,去一个女的说东西被盗了,然后鬼哥(此人系公安高专毕业,相貌偏帅)问我:“小胖,还没问过笔录吧?”“没有。”“去,把第一次给破了!”。。。。。结束这非常别扭的对话后我就去“破”去了,当时我记得这个笔录我足足问了快一个小时!说实话第一次有点紧张,具体的情况就是她的笔记本电脑被盗了,其悲痛万分!

  在此,我要提醒的是第一,如果你有笔记本电脑的话请把电脑的MAC码(麦克码)记住,此码一般都在装电池的位置附近。因为一台机器就一个麦克码,如果电脑被盗了,公安机关可以通过麦克码找到你的机器。第二,如果你有手机的话请把你的手机串号记住,具体怎样找到这个串号可以去百度一伙。其原理同上。第三,东西丢了一定要报案!!!!!!

  片段三:

  开始实习的第15天。巡逻。无事。

  写上的原因是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去巡逻。刑警队巡逻一般是在夜里,开着一辆不起眼的破车,拿上装备就去了,一般是0点到6点。其特点是:大路不走,有灯不去,逢人便查,安全第一。

  在此还要提醒各位看客,夜里没有必要就别出去。一定要出去就要带着身份证和手机。坏人还是很多的哦!

  片段四:

  开始实习的第N天。抓获。恶心。

  这段有两批比较经典的坏蛋。第一个是一个盗窃的坏蛋,那天夜里小鬼和几个人把人给逮回来了,在近两个小时的讯问后得知坏蛋有性病!!!!之后全队都沸腾了。队长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卖了4瓶84消毒液!凡是与其有接触的人都必须消毒,其中有一个同事在摸了其裤子(搜身嘛。很必要的!)后又去小解接了一番,对此这位同事的心情可想而知。本人因为一些事情没有与其接触过,颇感安慰。在一连消了3天毒后,性病风波方平息。

  第二个是一批性取向不正常的男性,在做了一些法理不容,道德不耻的事情后被逮了回去。不得不说这些个面首(面就是白,首就是脸)长得是个顶个的帅。至此我知道了在他们这个圈子里是有分工的,分为“0”和“1”,具体啥意思是属于限制级的知识,我就不说了。(如果哪位看客想进一步了解可单M)。我只能说他们的存在时社会的悲哀!

  片段五:

  开始实习的n+1天。讯问。杀人犯。

  老祖宗说的对:人不可貌相。王(杀人犯得名字不便说了,以王代替。)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咋看上去外边敦厚,双目没有丝毫厉气,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在喝完就后将其妻弟杀死。当时讯问他的时候我也在,从头天晚上11点到第二天晚上8点。具体过程是,王的妻弟来郑州找他玩,然后他们出去喝酒,回来后王的老婆唠叨其只会花钱不会赚钱,在酒劲的作用下他们就吵了起来,过程中王拿出刀来吓唬其老婆,王的妻弟看到后上前夺刀,最后人死灯灭!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以后不要和妻弟一起去喝酒!!!!

  片段六:

  开始实习的第XX天。现场。尸体。

        我一直以为我对死人会有一定免疫力,但是当我看到那个尸体的时候,我错了!

  那天夜里12点队里接到一个案子,那那死了个人,我们就去了。去到后看到尸体的第一眼我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以下属于限制级文字)他是从八楼掉下来摔死的,面朝下当时头都摔开了,脑浆都出来了,整个脸已经变形了,上身穿着红色T恤,现身牛仔裤,鞋已经摔飞了。后来分析,他是想用床单调到七楼,然后进屋偷东西,结果技艺不精,手滑摔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下次再吊一定不要用床单!

  至此,我的实习生涯结束了。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作者: 一缕清风    时间: 2010-6-28 14:42
有点可怕,
作者: 猜不透,    时间: 2010-6-28 14:45
还是想亲身体验一把 哈哈。
作者: 一缕清风    时间: 2010-6-28 14:57
标题: 回 2楼(猜不透,) 的帖子
楼主我看着挺面熟.应该在哪里见过
作者: 朦胧    时间: 2010-6-28 16:06
标题: 回 3楼(勇哥) 的帖子
见上一面吧,反正都在淮滨。
作者: 一缕清风    时间: 2010-6-28 16:15
标题: 回 4楼(朦胧) 的帖子
是呀  约个时间叫你一块好不
作者: 猜不透,    时间: 2010-6-28 16:20
我咋不认识你也,
作者: 一缕清风    时间: 2010-6-28 16:32
标题: 回 6楼(猜不透,) 的帖子
你又没有见过我,  我见过你,
作者: 小康    时间: 2010-6-28 16:35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以后不要和妻弟一起去喝酒!!!!
妻弟真倒霉!哈哈哈。
作者: 华振    时间: 2010-6-28 16:56
标题: 回 楼主(猜不透,) 的帖子
华宇。。华振呼叫华宇,。。老家那的。
作者: shj361    时间: 2010-6-28 17:57
标题: 回 3楼(勇哥) 的帖子
你怎么带著谁就说面熟啊
作者: 猜不透,    时间: 2010-6-28 19:38
标题: 回 10楼(shj361) 的帖子
哈哈,,淮滨不就这么大点地方额。
作者: 一缕清风    时间: 2010-6-28 19:43
标题: 回 10楼(shj361) 的帖子
你见过我啥时说过第二句这样的话了,找出来我看看,
作者: 猜不透,    时间: 2010-6-28 19:54
俺又不是美女  认识俺又啥用。要是个美女说不定还能见了养养眼。
作者: 华振    时间: 2010-6-28 20:41
标题: 回 13楼(猜不透,) 的帖子
养什么眼,你眼睛瞎啊,没有看见一家人的呼叫。。。

作者: 一缕清风    时间: 2010-6-28 20:45
标题: 回 13楼(猜不透,) 的帖子
不是有用没用呀  只是说说呀   不用那么说吧
作者: 杜湾杨成乾    时间: 2010-6-28 22:16
标题: Re:回 2楼(猜不透,) 的帖子
引用第3楼勇哥于2010-06-28 14:57发表的 回 2楼(猜不透,) 的帖子 :
楼主我看着挺面熟.应该在哪里见过
梦里不,别一不小心 她就是你的梦中情人 吧!
作者: hbgs888    时间: 2010-6-29 10:46
标题: Re:回 14楼的帖子
引用第14楼华振于2010-06-28 20:41发表的 回 13楼(猜不透,) 的帖子 :
养什么眼,你眼睛瞎啊,没有看见一家人的呼叫。。。

你骂错了,人家13楼不是说你的。你再看看内容。。。。。。。。。
作者: 猜不透,    时间: 2010-6-29 19:04
谢谢17楼的。 14楼的你说话也不用这样吧,你眼睛才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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