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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做到了,就跟你过一辈子 [打印本页]

作者: 天使的泪    时间: 2010-7-31 16:45
标题: 做到了,就跟你过一辈子
第一条:媳妇的手机号,必须背下来。
第二条:媳妇发短信,必须回。
第三条:媳妇上QQ,在线必须主动说话。
第四条:答应媳妇的事,对媳妇的承诺,必须做到。
第五条:不准背着媳妇和别的女的有暧昧关系。
第六条:不准和别的女的有亲密动作,要对媳妇诚实。
第七条:不准对媳妇发过大的脾气。
第八条:生媳妇的气,不能超过8个小时。
第九条:想媳妇了,要主动给媳妇打电话、发短信。
第十条:生气时,不准不理媳妇,让媳妇担心。
第十一条:不准对媳妇提无理要求。
第十二条:要主动关心媳妇。
第十三条:必须要学会如何心疼媳妇。
第十四条:媳妇过生日,必须在媳妇身边。
第十五条:如果实在不能陪着媳妇过生日,必须打电话或发短信。
第十六条:手机必须24小时开着机,如果媳妇找,必须随时都能让媳妇找到。
第十九条,出门必须带着媳妇,不要把她自己扔在家里,
第二十条,要让媳妇感到安心,不要让她为你担心,要为她照顾好自己,
第二十一条,要关心媳妇,嘘寒问暖都不能落下,
第二十二条,要关心自己的家人,还要关心媳妇的家人
第二十三条,对媳妇的朋友也要热情招待,
未完待续…………
第二十四条 在公共场合 你媳妇的鞋带开啦 你要躲下亲自帮她系上 说明你是真的爱你媳妇


­[color=#66ffff,strength=3)]以关心媳妇为荣
以忽视媳妇为耻
以伺候媳妇为荣
以麻烦媳妇为耻
以赞美媳妇为荣
以批评媳妇为耻
以抢干家务为荣
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下班回家为荣
以夜不归宿为耻
以诚实专一为荣
以沾花惹草为耻
以遵守家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上缴工资为荣
以窝藏奖金为耻
作者: 完美、并不美    时间: 2010-7-31 16:51
这这


挺好,,哈哈


我出发咯

回来继续欣赏
作者: 天使的泪    时间: 2010-7-31 16:52
标题: 回 1楼(完美、并不美) 的帖子
呵呵呵,看来这作者还真不想让男人活了
作者: 实习农民工    时间: 2010-7-31 17:02
靠,这累的还能叫人吗
能碰见这样的男人,谁不愿意谁就是傻X
作者: 朦胧    时间: 2010-7-31 17:05
啊,
江山代有才女出,管得丈夫苦难言
。这里的“媳妇”还是改成“女友”吧,这样男的更容易接受些。
作者: 天使的泪    时间: 2010-7-31 17:05
标题: 回 3楼(灰太狼) 的帖子
你碰见不会也愿意吧
作者: 天井湖    时间: 2010-7-31 17:10
如果把媳妇改成相公的话
我估计这样的媳妇才是独一无二的
作者: 一缕清风    时间: 2010-7-31 17:11
我看难,,,反正我做不到,,,做不完
作者: 天使的泪    时间: 2010-7-31 17:12
标题: 回 4楼(朦胧) 的帖子
为什么?老家不是都叫媳妇吗?
作者: 天使的泪    时间: 2010-7-31 17:16
标题: 回 7楼(勇哥) 的帖子
已经很难得了,照这样的话谁能做到啊
作者: 完美、并不美    时间: 2010-7-31 17:19
标题: Re:回 1楼(完美、并不美) 的帖子
引用第2楼天使的泪于2010-07-31 16:52发表的 回 1楼(完美、并不美) 的帖子 :
呵呵呵,看来这作者还真不想让男人活了



我 看也是,,
作者: 完美、并不美    时间: 2010-7-31 17:21
楼主见到作者问问她

做到就过一辈子,那做不到,她准备过多久呢?

难道不停的结婚,离婚,再结婚。再离婚... ....

如此这样循环下去?
作者: 淮河岸边    时间: 2010-7-31 17:23
我的野蛮女友
作者: 天使的泪    时间: 2010-7-31 19:23
呵呵呵,那就不清楚了,也有可能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吧?
作者: 完美、并不美    时间: 2010-7-31 19:27
标题: 回 13楼(天使的泪) 的帖子
????


不解
作者: 天使的泪    时间: 2010-7-31 19:28
标题: 回 14楼(完美、并不美) 的帖子
呵呵呵作者啊,自己没遇到那么好的人,有可能有挑拨之嫌啊
作者: oo习惯有你    时间: 2010-7-31 22:24
这种女人,不要也罢
作者: 完美、并不美    时间: 2010-8-1 00:14
标题: 回 15楼(天使的泪) 的帖子
挑拨之嫌俺没想过


老姐,你思维真远
作者: 淮河家人    时间: 2010-8-1 02:06
我能
俺们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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