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论坛

标题: 楼主为什么删(淮滨农场职工为阻扰单位强制施工引火自焚) [打印本页]

作者: 落魄的鱼    时间: 2010-8-4 06:30
标题: 楼主为什么删(淮滨农场职工为阻扰单位强制施工引火自焚)
农场职工为阻扰单位强制施工引火自焚这是事实,版主为什么要删掉,什么顾忌政府形象,不给个说话,你们办网站的宗旨是什么,人家给你两个钱,你就替人家办事,请版主解释下,否则我将在其他网站上,散步淮滨论坛不发挥舆论监督,替官说话的帖子!


下面红色字体部分为站长白露河给楼主的答复:
此贴是应淮滨县公安局网监大队网络警察的强烈要求删除的,他们的理由是恐此事被转载有损淮滨对外形象。删帖并非本站管理人员意愿。

上午我有些事情不在,就让吕凯给楼主发了个站内消息说明情况。

作者: 朦胧    时间: 2010-8-4 08:42
竟然有此等事情?删帖?莫非网络上所提到的删帖在淮滨论坛同样存在?如果你所反映的事情真实存在,那就在网上大势宣传吧,我们网民就爱看这个,如果能引起社会媒体的关注,也算是给淮滨做做广告了,让更多的人认识一下当下的淮滨,狠好
作者: 零上负八度    时间: 2010-8-4 09:13
此贴我怎么没看到,哪个版主删的?不会又是网络polic干的吧?
作者: 星级酒店    时间: 2010-8-4 10:09
是不是昨天发的
作者: 游客    时间: 2010-8-4 13:00
‘天下乌鸦一般黑’么?
不过从以前老白的言谈来看,老白是不会赞同删帖这种做法的,
若真的是删帖,应该是管理人员偷偷地删的吧,
这件事老白应该重视查一下,莫让‘一只老鼠坏了一锅汤’。因为删帖和论坛的宗旨相悖
作者: 天使的泪    时间: 2010-8-4 13:17
对啊,这个帖子我也没看过啊,好好查查是谁做的?
作者: 实习农民工    时间: 2010-8-4 16:48
哥唉,你到底发没法过这个帖子啊,我可是天天在的怎么就没看见

误删的可能也有,难道你的短消息里就没说是谁删的帖子吗?

反正我删的时候都有提醒
作者: 完美、并不美    时间: 2010-8-4 16:51
标题: 回 1楼(朦胧) 的帖子
说话不合理
作者: 朱颜记    时间: 2010-8-4 17:25
我好像也没见到过这个帖子


一般我删垃圾帖都看内容的
作者: 白露河    时间: 2010-8-4 19:49
我来做个正面答复:此贴是应淮滨县公安局网监大队网络警察的强烈要求删除的,他们的理由是恐此事被转载有损淮滨对外形象。删帖并非本站管理人员意愿。

上午我有些事情不在,就让吕凯给楼主发了个站内消息说明情况。
作者: 实习农民工    时间: 2010-8-4 20:02
淮滨也有网络警察?
作者: 白露河    时间: 2010-8-4 20:07
标题: 回 10楼(灰太狼) 的帖子
中国每个县都有,淮滨县公安局下辖有一个网监大队,
作者: 天井湖    时间: 2010-8-4 20:07
呵呵
说实话也是一种罪过的话
我现在已经罪无可赦了
兄弟
看开点
天下就是这个样子
谁的天下谁说的算
引用周董的经典话语:
我的地盘我做主!!!
作者: 天井湖    时间: 2010-8-4 20:10
标题: 回 楼主(落魄的鱼) 的帖子
楼主可以到天涯去发啊
那里应该自由点吧
作者: NPC    时间: 2010-8-5 17:06
据说淮滨公安局有个网草大队:
作者: 完美、并不美    时间: 2010-8-5 17:10
标题: 回 14楼(岁月伤人) 的帖子
咯咯

你真笑人
作者: 朦胧    时间: 2010-8-5 17:18
标题: Re:回 1楼(朦胧) 的帖子
引用第7楼完美、并不美于2010-08-04 16:51发表的 回 1楼(朦胧) 的帖子 :


说话不合理
你是说楼主不应该反应情况是吧?
作者: 朦胧    时间: 2010-8-5 17:20
标题: 回 13楼(曾经的曾经) 的帖子
呵呵,终于有一个说得像话了,
作者: 共建美丽淮滨    时间: 2018-12-18 21:29
遮羞而已,官官相护




欢迎光临 淮滨论坛 (http://www.huaibin88.cn/)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