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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发生在河南郑州的“开胸验肺”事件令河南省卫生厅大为脑火,与此案相关的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简称郑大一附院)被“通报批评”。
不过,这次他们脑火的不是郑大一附院胡诊乱断,而是竟然有像郑大一附院这样的医院和“权威”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作对,作出了与“权威”的职业病防治所相反的结论。这一结果不仅让经河南省卫生厅批准“权威”机构丢脸,让其上级部门河南省卫生厅丢脸,还让整个河南人跟着丢脸。
报裁,河南省卫生厅通报批评郑州大学一附院的理由是,郑大一附院在不具备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情况下,进行了职业病诊断,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
这种通报批评的理由听起来让人感到别扭、可笑、甚至愤怒,让人质疑河南省卫生厅的神经是不是有了问题。
在河南省会郑州,郑大一附院(原河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可以说是河南省最具权威性的医院了。笔者想问一下河南省卫生厅的官员,这样的医院能不能给人看病?给人看了病,能不能给患者出个诊断结果呢?笔者以为,这种问题其实是不用回答的。
笔者由此联想,假如郑大一附院的诊断结果与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结果一致:张海超得的不是“尘肺结合”,不属于职业病的防治范畴,恐怕河南省卫生厅就不会脑火了,更不会追究郑大一附院的责任了!
医院是看病的地方,医院看了病告诉病人得了什么病,本是很正常的事。可这种正常的事怎么在河南省卫生厅看来却变成了不正常呢?笔者猜疑,河南省卫生厅肯定是病了,而且很可能是“职业病”。因为河南省卫生厅得的病很符合官场“职业病”的特点——当官僚机构一旦出现权力意识、官僚作风、官员腐败等病症时,就会变得神经息息、语无伦次。现在看来,河南省卫生厅很需要作一次“职业病”鉴定。
问题是,谁来给河南省卫生厅做鉴定?!
如果让那个河南省卫生厅认定的职业病防治“权威”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来鉴定,结果一定是河南省卫生厅精神正常,不属于职业病的诊治范畴。
这样的鉴定结果倒也无所谓,只能是让带病的河南省卫生厅继续神经息息的运转,最后闹出了个让全国人民都哈哈大笑的“通报批评”!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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