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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检方将网络论坛纳入举报线索来源 每日巡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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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2 21:24: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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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重庆7月21日电 (记者 杜远)据重庆市检察院21日消息,该院近日试行《网络举报(控告、申诉)信息处置试行办法》,当地检察机关将把各大网络论坛的举报信息作为举报的重要线索来源,进行规范化管理。

  重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雷万亚此间向媒体表示,该院出台《网络举报(控告、申诉)信息处置试行办法》,是该市检察机关结合新形势拓展举报线索来源渠道的一种探索,是依靠广大网民开展反腐工作的尝试。

  据称,在当地检察机关以往的做法中,案件线索来源除了办案人员在侦办案件的过程中自行发现的线索外,主要包括举报中心通过电话、来信来访接收到的举报线索,其他单位移送的线索,上级检察院交办的线索等,对网民散见于互联网各大论坛的举报线索没有纳入视线。

  同时,对检察机关如何从网上收集举报线索,如何处置网上举报、是否需要进行网上回复等问题,之前也尚无明确的规定。而前述《办法》规范了对网络举报、控告、申诉的收集、处理、回复工作流程,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问责程序。

  

  前述《办法》规定,当地检察机关要确立专门的机构(人员)从事网络举报线索的收集、处置工作,明确要求每天对互联网进行巡检,主动从各大网站及其论坛中收集举报、控告、申诉信息;《办法》还规定要主动从新闻媒体、新闻报道中收集举报、控告、申诉信息。

  前述《办法》还规定,当地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发现重大、紧急网络举报、控告、申诉等信息,不按规定及时报送的;接收重大、紧急信息后未能及时处置的;对重大、紧急信息处置迟缓,处置不当或者措施不力的;回复处置不及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根据最高检《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据悉,前述《办法》已于本月13日试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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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2 21:27: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杭州
淮滨纪检啥时候能有这样的胆识 魄力 和能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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