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3961
- 精华
- 0
- 积分
- 36
- 马克
- 1207
- 金币
- -1
- 在线时间
- 75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08-12-6
- 最后登录
- 2015-9-23
3级:少尉
 
- 注册时间
- 2008-12-6
|
马上注册,发帖爆料或参与评论,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人性非善非恶。
什么是善和恶?
当我追问我为何而存在着的时候,我必须先思考我是怎样存在着的,也就是我的行为事实如何?我的行为是不是受我的观念控制呢?是不是受我的情感意志驱使呢?我认为:即使我的心不能绝对的控制我的行为,也可以基本上控制我的行为。那么要了解我是怎样存在着的,就要了解我的心,了解人性的本质。
一般认为善恶是道德的应该和不应该,也就是正当与不正当,善是符合道德目的的价值。对于行为主体来说,有价值的就是应该的,善的;负价值的就是不应该的,恶的。价值不能离开事实而存在,真是善的基础,要保证有价值,就必须保证对事实的认识为真。这是广义的善恶,对主体以外的一切都可以用广义的善恶来评价。一条路适合行走,它就善;一种食物有营养又好吃,它就善;一件衣服不保暖,它就不善。但伦理学所说的善恶是以道德为衡量标准的善恶,只适用于评价人的行为。
道德的起源和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存在与发展。而不是为了自律。正如毕达哥拉斯忘记了“数”只不过是人类逻辑的一种设定,以为“数”是世界的本源一样;孔老夫子也忘记了道德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存在与发展,而以为道德的目的是自我完善。既然道德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存在与发展,那么有利于社会存在发展的就是符合道德标准的,就是善的,反之就是恶的。这就是伦理善恶的定义。
中国历史上很早就有关于人性善恶的争论。两千多年前,中国的孟子就和告子进行过一段并不精彩的辩论。孟子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②他举了“孺子将入井”的例证来说明,他认为任何路过的人都会对将要掉入井里的孩子突然产生一种怜悯,他首先想到的不是交纳于其父母,不是想到报酬,得到好处;不是为了邀于乡党,获得好名声。这种恻隐之心是纯粹的善,哪怕这个人后来并没有这么做,也不影响他看到这一情景最初闪现的这一纯粹的善念----恻隐之心。其实孟子要说的恻隐之心就是良心。只是他不明白,良心虽然直接源于个人做一个好人的道德需要,但从根本上来说也是起源于利己,起源于社会和别人因他品德的好坏给予他的赏罚,所以良心绝不是与生俱来的。“良心起源于童年时代父母和其养育者的赏罚等道德教育;童年以后,父母或其他养育者由老师,领导,党团,国家,舆论等权威代替。”③每个人最为恐惧的是这些外在权威,久而久之便会以这些外在权威自居,从这些外在权威的立场来评价自己的行为。良心的形成实际上是外在权威的内化,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论,良心实际上是作为道德权威的“超我”对“行为自我”地审判。总之,良心直接源于做一个好人的道德需要,最终则源于利己。
良心不是与生俱来,就不配称为人的本性;既然良心也是源于利己,也并非善。可见人性本善论是多么荒谬啊!那么说人性是本恶的吗?也不是!所谓人性必须是人与生俱来的,人最根本的性质。人性无所谓善恶,人性的本质是利己。
利己并不是恶,只有害人害己才是恶,而利己并不一定要害人。纯粹利己不但不会危害社会和他人,反而有利于他人和社会的存在与发展。因为社会是由每个人组成的,如果每个人都纯粹利己,增进自己的利益,那么也就增进了社会的整体利益。同样纯粹利己也有利于他人,例如一个人有钱了,但他的钱还是要在这个社会上消费,从而扩大了市场,对他人也有利。从社会的角度来看,纯粹利己也可以说是善的,因为它增进了社会和他人的利益。但行为主体的人,他的主观目的不是增进社会和他人的利益,而是增进自己的利益。所以纯粹利己也不是善的。
但是极端的功利论宣扬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可以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则是不可取的。道德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存在与发展,虽然杀一个人可以救五个人,但谁愿意成为那一个人呢?那样势必造成人人自危,而重新陷入自然状态!因为人性是利己的,“功利论”在追求整个社会利益最大化的时候,不能忽略组成社会的个人的独立性。任何利己行为如果侵犯了他人的利益都是不善的!
人性的本质非善非恶,而是利己。
爱己之心,人皆有之。利己是源于自我保全的需要,如果毫不利己,人就无法生存。那种左脸挨了耳光又伸出右脸让人打的人,恐怕只有在被人供养的地方才能生存。人的利己行为是受爱己之心支配的。爱己之心包括求生欲和自尊心。人对食物,水,睡眠,性的需求都是源于求生欲。对于人为什么会有求生欲,我们无从证明,只知道这是与生俱来的。自尊心是一个社会人才有的,如果让一个人一生下来就独自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地方,他就不会有自尊心。自尊心是社会的产物,不是与生俱来,当然不是人的本性。不过他驱使着人爱自己,爱自己的人格,希望自己的行为获得社会的尊重。爱己之心就是利己,这无需证明。
恨己之心也是因爱己之心而产生的,它包括罪恶感和自卑感。罪恶感是由于行为主体意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损害了社会和他人的利益而产生的。自卑感是由于行为主体认为是自己的失败造成自己落后于他人和社会而产生的。但一个人为什么会恨自己呢?这是因为他仍然爱着自己。一个人只有爱自己,才会有求生欲和自尊心,才希望自己的行为有利于社会和他人,从而得到社会和他人的尊重。因而才会对自己的行为过错感到悔恨,从而恨自己。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不爱,他就不会在意自己的行为能否获得社会和他人的尊重,也就不会因自己的过错失败而产生自恨心。因此自恨心是由于自爱心引起的,也是源于利己的。不过有少数人太爱自己了,而缺乏爱人之心,他们不愿意恨自己,于是就把这种因自己的过错和失败引起的自恨心引向他人,转化成对他人的恨。这种心态是非常危险的,人们应该学会更多的爱而不是恨。一个自卑的人是危险的,一个自卑的民族更危险。例如大和民族。
恨人之心包括复仇心和嫉妒心,恨人之心也是源于爱己之心。社会中很少存在纯粹利己的行为,人们的利己行为经常或多或少有意无意伤害了别人。当发生利己害他的行为时,本来是由于自己的快乐造成了他人的痛苦不幸,而人们却误以为“自己的快乐幸福=他人的痛苦不幸”。进而形成这样的错误观念:他人的痛苦不幸会使自己快乐幸福。所以,当个人看到他人痛苦不幸时,会感到快乐幸福;而当看到他人快乐幸福时,反而感到痛苦不幸。这正是行为主体将爱己之心异化成了对他人的恨,把别人的痛苦当作自己的快乐来享受。不过智慧的人(如佛教的大德高僧)可以看穿这种虚妄的异化,其实害人不等于利己。恨人之心是爱己之心的异化,也是源于利己。
爱人之心包括同情心和报恩心。道德利用良心和名誉驱使着人们爱人利他。但也有些爱人之心不是在良心和名誉的驱使下产生的。
父母之爱通常被认为是最无私的爱,父母爱自己的子女不需要理由。其实不然,父母对于子女的爱不外乎以下几个原因:一是为了养老。积谷防饥,养儿防老。特别是在不很富裕甚至是很贫困的一般家庭,谁也不能否认父母养育儿女是为了自己,为了使自己在丧失劳动能力时仍能够维持生存。在人类历史上,除了少数富裕知识家庭外,尤其是在贫困,缺乏教育知识的家庭中,这是父母养育子女的主要原因甚至是唯一原因。只是世界上的人大多不愿意面对事实,而否认事实。二是在一些受过一点教育善于思考的人当中,特别是一些不必为生活养老而担忧的人当中,父母把子女看作自己生命的延续。从道德的角度来说,这种爱似乎要来得更高尚些,但也是源于利己。不过这种父母对子女的爱要来得更强烈些。在上一种情况中,子女似乎被父母利用了,甚至谈不上有多少爱。而这种爱,父母把子女当作自己来爱,很容易使父母爱子女超过爱自己。实质上这是父母将对自己的爱转化成了对子女的爱。其实任何人最爱的人都是自己。还有些父母之爱,把子女当作精神依靠;有些则以子女的成就来满足自己的成就感虚荣心。总之,任何父母对子女的爱实质都是对自己的爱。
爱情,如果真正的爱情,通常爱对方超过爱自己。爱情不是某一种独立的感情,而是很多种感情的复合。情侣双方可能要为对方扮演很多种不同的角色。不过真正的爱情都是源于爱自己。这种起源有两种:一。人们追求爱情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生活。你爱对方,是因为对方能够给予你这种生活,离开了他你就不会快乐幸福。当你发现你离开了他就会痛苦甚至生不如死时,你就会爱他超过爱你自己,甚至可以为他付出生命。即使你真的为这种爱付出生命,然而这种爱却是源于爱自己,这种爱是将对自己的爱异化成了对别人的爱,因此我要对热恋中的男女们说:“爱别人就是爱自己。”二。人不能忍受无意义的生活,但人的存在,活着本身就缺乏意义。于是人创造了各式各样的存在的意义,很多人就把存在的意义寄托于爱。把存在的意义寄托于爱情的人或许并不太懂得爱情,不过这种爱是非常强烈的,人们甚至可以为此付出一切。因为如果没有了存在的意义,活着也不会快乐幸福。说到底爱情就是为了让自己更好地活着,这难道不是利己吗?
人活着本来没有任何意义,价值。一切意义,价值都是假设的。
价值是主体与对象发生关系时,主体与对象的一种关系。而关系不是事实,只是一种观念!所以一切价值都是假设的!当主体与对象发生关系时,价值才可能产生;当主体与对象停止发生关系时,价值也就不存在了。
存在的意义不仅可以寄托在爱情上,也可以寄托在友情上。在中国古代,朋友之“义”就是生活的重要意义。存在的意义还可以寄托于父母之爱,子女对父母的爱。子女对父母的爱更多的是出于良心和名誉的驱使。因为父母可以把子女看作自己生命的延续,而子女无法把父母看作自己生命的延续。很多情况下,子女赡养父母主要是出自律法的强制,道德的压力。所以曹雪芹才会发出感叹:“痴心父母古今多,孝顺儿孙谁见了。”稍高级一点的子女对父母的爱是出于对自己存在的原因的追问。人不知到死了会怎么样,但人可以考查自己从哪里来,而父母正是自己存在的直接原因。这也是人们追宗问祖的心理原因。但这种感情不够强烈,因为你虽然可以知道自己存在的直接原因,却无法知道自己存在的根本原因。由于找不到根本原因,必然会冲淡人们的这种感情。如果一个人满足于自身存在的直接原因并很重视这种原因,那么他还是会很尽心地爱自己的父母的。但这种爱也是源于爱自己。
世界上还有很多种爱,但只要稍加分析,其实都是源于爱自己。其实每个人,爱的只有自己。恨人之心,恨己之心,爱人之心都是源于爱己之心,害人,害己,爱人都是爱己引发的。人的一切行为最终都是源于自我保全的需要,那么还有什么理由怀疑人性的本质----利己。
结论:
人假设活着的意义是因为人不能忍受毫无意义的活着。
人为何不能忍受毫无意义的活着?----我不知道!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