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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诽谤信息转发500次可判刑系实证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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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9-10 13:04: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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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下称《解释》)公布。该司法解释通过厘清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明确的法律标尺。
 《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该司法解释今天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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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9-10 13:14: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郑州
爱之深、责之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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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9-10 14:02: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郑州
实事求事,何必诽谤别人。
师承古方,包治痤疮,张健皮肤专科
擅长治疗各种癣病、痤疮。手机(微信)1873860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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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9-10 14:37: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郑州
若恨请转发
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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