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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信阳交警公开曝光全市酒后驾驶10起典型案例,其中涉及淮滨县3例,看看有你认识的没?他们分别是:
刘宏,淮滨县栏杆镇梓树村人,2016年11月17日21时左右,驾驶豫S6P718号白色大众牌小型汽车行至淮滨县王罗337省道25公里处,被淮滨县交警大队马集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刘宏酒精含量为171 mg/100ml,已达到醉酒值,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
任行帮,淮滨县城关镇金湾村人,2016年11月17日20时40分许,驾驶豫SE6508号黑色别克牌小型汽车行至淮滨王罗337省道20公里处,被淮滨县交警大队城关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任行帮酒精含量为167mg/100ml,已达到醉酒值,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
符家旺,淮滨县谷堆乡巴湾村人,2016年11月09日22时40分许,驾驶豫S69230号紫色海马牌小型汽车行至淮滨县平长216省道102公里处,被淮滨县交警大队综合执法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符家旺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已达到醉酒值,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
根据刑法规定,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将被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驶证,经法院判决后处以拘役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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