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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18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中心校、县乡镇直各学校,机关各股室、局属各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化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治理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作为2018年教育行风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的重点,要全面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易发多发期,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制止有偿补课。
(二)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治理
继续巩固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治理成果。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并公布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并不断完善划片就近入学机制,坚持实行阳光招生。要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优择生,以权入学”行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三)规范民办教育办学和收费行为
切实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坚决纠正过度追求经济利益等突出问题。民办学校要按照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制度和管理切实规范办学和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得举办、参与或委托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不得使用社会培训机构的测试成绩、排名作为入学、考核的依据,不能以入学为名违规收取任何费用。逐步规范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行为。严禁以改革为名乱收费,坚决纠正公办学校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收费、“校中校”等违规行为,防止公办学校优质办学资源异化和流失。
继续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管理。幼儿园收费要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幼儿园(所)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违规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
(四)继续深化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
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教铺材料评议公告工作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辅材料选用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坚决查处违背自愿原则以及在评议公告范国之外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的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
(五)加强普通高中招生及收费行为监管
要逐步建立健全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加强招生和学籍管理,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经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录取新生,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追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严禁以择校生、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
(六)严肃惩治虚报冒领民生资金问题
全面应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职子系统,加强学籍审核管理,加强重点信息监控,集中开展受助学生信息清理核查;特别是做好对问题学籍、双重学籍以及虚假信息注册中职学生学籍的核查工作,及时在信息系统中注销流失学生学籍。
健全“精准助学”工作机制,要加强财务管理,坚持阳光操作,完善资金下拨机制,推广集中发放办法,减少资金按付中间环节,做到按月发放;强化资金管理,建立结余资金清退和抵扣制度,明确结余资金清退程序,实现学生资助的全过程管理及资助资金的精准管理,确保国家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到校、到人,杜绝将结余资金抵顶地方配套或挪作他用。加大对资金使用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虚报骗取、克扣冒领、贪污挪用等行为和权力寻租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保证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惠及学生。
淮滨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8月21日 |